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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丰台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信息来源:区人大研究室
发布日期:2018-08-14

(2018年7月26日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段德珍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丰台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决定批准丰台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批准2018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