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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信息来源:区人大研究室
发布日期:2021-04-01

3月25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巨明主持会议。会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斌传达了栗战书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行政区划调整情况的报告。

围绕我区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委员和代表建议,一是持续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严格落实环保职责分工与绩效考核。二是环境治理要注重多渠道筹措资金。三是提高全民的环保自觉性,加大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强科技治理,推动技术创新,运用科技大数据手段,加强污染源的排查。五是注重企业主体参与,加强对企业环保政策、排放标准等的相关培训和指导;定期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制定重点项目环评服务清单,优化营商环境。六是增加湿地面积,利用再生水增加地下水,提升环境容量。七是加大打击夜间偷排偷放行为力度;对长途汽车站、物流点周边加强监测和执法;探索推进企业和个人对绿地、绿色空间出资认养试点;对家装工地进行精细化管控。

张巨明指出,我区2021年确定民生实事项目28件,都是人民群众反映密切,需要解决的实事、难事。办好这些实事对于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实现七有要求“五性”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各专委会要就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对口监督,牵头成立代表监督小组进行“一对一”全过程监督,并选取1至2件进行重点监督。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实事项目落地,并与街乡镇实事统筹考虑,扩大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共同推动民生实事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今年我们将分别在丰台街道和长辛店镇开展“民生实事民作主”试点工作,开展试点工作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尝试,是探索民生实事由民作主、实事办理代表监督、实事成效人民评价的有效途径。围绕环保工作,他强调,过去一年,我区圆满完成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重点任务,成效显著、来之不易。同时,我区生态环境基础薄弱,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区政府要持续用力,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确保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新成效。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每年的监督重点。委员、代表们也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关注、广泛参与、深入实际开展监督工作,切实提升人大监督实效。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新春,副区长张婕,区法院院长祖鹏,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继征,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