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冀岩辞去北京市丰台区
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4月8日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北京市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冀岩辞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