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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对丰台区2019年预算公开工作依法开展监督

信息来源:区人大研究室
发布日期:2019-03-14

区人大常委会对丰台区2019年预算公开工作依法开展监督 根据《预算法》和《北京市丰台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对丰台区2019年预算公开工作依法开展监督,目前全区预算公开工作已基本完成。

丰台区2019年政府预算草案经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后,于1月17日前通过区政府和首都之窗网站两个渠道向社会公开。全区涉及预算公开的111家区属预算单位也于1月29日集中公开区级部门预算,并于2月2日前在区政府网站财政信息专栏公开其部门预算,设立门户网站的单位也通过其门户网站同步公开了预算信息。同时区财政局于1月29日部署了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信息的公开,要求各涉及预算公开的单位于2月2日前在区政府网站财政信息专栏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区人大财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