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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肖辉利辞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信息来源:区人大研究室
发布日期:2019-12-03

丰常发〔2019〕12号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肖辉利辞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1月28日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北京市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肖辉利辞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