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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魏亚南等二十八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人大研究室
发布日期:2019-12-06

关于魏亚南等二十八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祖鹏同志的提议,丰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魏亚南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法院花乡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冬冬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法院方庄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韩文川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法院右安门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丰台区人民法院花乡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杨薇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法院南苑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丰台区人民法院右安门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王静(刑庭)、、曲晓庆、邹萌、张习文、郝彬彬、王姣姣、郭聪聪、郑阳、张刚燕、郝洁、石婷婷、闫金、胡亮、贺保刚、李琳琳、杨等十七名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童学勇、曹学昱、张海玲、龚聘、张莉莉、贺诚、马丽娟等七名同志丰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丰台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