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亚南等二十八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祖鹏同志的提议,丰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魏亚南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法院花乡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冬冬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法院方庄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韩文川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法院右安门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丰台区人民法院花乡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杨薇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法院南苑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丰台区人民法院右安门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王静(刑庭)、李婍靖、曲晓庆、邹萌、张习文、郝彬彬、王姣姣、郭聪聪、郑阳、张刚燕、郝洁、石婷婷、闫金、胡亮、贺保刚、李琳琳、杨堃等十七名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童学勇、曹学昱、张海玲、龚聘、张莉莉、贺诚、马丽娟等七名同志丰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丰台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