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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信息来源:区人大研究室
发布日期:2020-05-31

5月28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巨明主持会议。会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斌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围绕区检察院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张巨明指出,近年来,区检察院一手抓严厉打击,一手抓主动防范,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要进一步总结经验,特别要关注疫情防控下的金融犯罪,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围绕环境保护工作,他指出,过去一年我区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下一步区政府要投入更大努力,保持良好态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专题听取区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希望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项工作给予更大关注。

区政府副区长苏扬,区法院院长祖鹏,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继征,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