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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信息来源:区人大研究室
发布日期:2020-09-28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区人大机关各工作部门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丰台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丰台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任免本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9、在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0、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本部门下设行政单位 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事业单位0个。区人大机关设8个正处级工作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代表联络室、财政经济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城建环保办公室、农村办公室,其中办公室室下设信访室(副处级)秘书科、行政科、人事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行政编制58人,实际5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883.73万元,比上年增加115.71万元,增长4.1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41.57万元,比上年减少42.02万元,下降1.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9.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2.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21.94万元,比上年增加66.08万元,增长2.4%,其中:基本支出2283.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92%;项目支出538.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81.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3.65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工资支出、社保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住房补贴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1.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5.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81%;教育支出79.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6%;卫生健康支出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2%;住房保障支出259.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195.6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17.59万元,增长5.66%。其中:

“人大事务”(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2193.9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18.67万元,增长5.7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组织事务”(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1.7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09万元,下降38.93%。主要原因:党员活动减少。

2、“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9.0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0.12万元,下降0.1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79.0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0.12万元,下降0.15%。主要原因:代表培训人数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78.2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6.1万元,减少2.1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278.2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1万元,减少2.15%。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后保险和职业年金减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减少9万元,减少5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减少9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离休人员中包含局级领导不需要缴纳离休人员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59.9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8.92万元,增长7.85%。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259.9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8.92万元,增长7.85%。主要原因:人员调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283.4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5万元减少1.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35万元减少1.35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未进行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96.02万元,比上年减少2.39万元,减少原因:加强办公用品管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2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4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42.27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的支出。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7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3.33%,涉及金额346.58万元。2019年,我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及财政预算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所有评价项目均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组成人员由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且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查机关的职务。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丰台区22个街乡镇和驻丰台区人民解放军选民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区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月8日至1月11日在东方美高美酒店召开,会期3天。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期间,召开了一次预备会议、4次全体会议和5次主席团会议,安排了7项议程,为保证会议顺利召开大会秘书处和各代表团联络员需提前1天住会,为代表团办理会议相关事项,做好代表团入会前的准备工作。

大会期间,区十六届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认真审议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计划、预算报告,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选举产生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丰台区人民法院院长。会议的顺利召开,对全区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同时也加大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力度。

(二)评价结论

经评议,本项目绩效目标与已进行的实际情况对比分析,项目的各项定量指标已按计划实施,工作进展顺利,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综合评价得分92.5分,项目综合评价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合理明确,较笼统、抽象,产出质量指标和效果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不够具体量化。

2.项目未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效果指标没有得到如实反映。

(四)建议

1.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绩效指标应根据绩效目标进一步具体细化,尽量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可衡量性。

2.客观设置服务满意度评价的评价指标,满意度调查的对象瞄准度应精确细化,应注重服务满意度调查的对象、时间、内容、抽样调查的比例、结果等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

3.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管理过程要留有足够痕迹说明。注重监督考核等过程资料的搜集工作,做到各个管理环节都及时准确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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