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决定事项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新设和更名部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信息来源:区人大研究室
发布日期:2021-06-10

(2021年5月27日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北京市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新设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寿寺街道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石榴庄街道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玉泉营街道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看丹街道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青塔街道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里店街道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花乡街道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六里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并将原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方庄地区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方庄街道工作委员会;原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宛平城地区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宛平街道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