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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区人大研究室
发布日期:2021-08-31

 

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作部门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丰台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丰台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任免本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9、在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0、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设8个正处级工作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代表联络室、财政经济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城建环保办公室、农村办公室,其中办公室下设信访室(副处级)、秘书科、行政科、人事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20年底,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58人,实有人数5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784.59万元,比上年减少99.14万元,下降3.4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13.04万元,比上年减少28.53万元,下降1.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1.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2.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48.23万元,比上年减少173.71万元,下降6.16%,其中:基本支出2263.6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48%;项目支出384.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80.51万元,比上年减少101.16万元,下降3.51%。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减少安排会议、调研的数量,未组织开展培训活动,部分项目未开展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8.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9.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62%;卫生健康支出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4%;住房保障支出298.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059.3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97.38万元,下降8.75%。其中:

“人大事务”(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2058.1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98.62万元,下降8.80%。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减少。

“组织事务”(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1.2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4万元。主要原因:组织党员活动。

2、“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6.8万元,下降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6.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因疫情影响,未组织代表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81.2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7.17万元,减少8.8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281.2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7.17万元,减少8.81%。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后保险和职业年金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减少9万元,减少5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减少9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离休人员中包含局级领导不需要缴纳离休人员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98.6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37万元,减少3.04%。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298.6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37万元,减少3.04%。主要原因:人员退休住房公积金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263.6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2万元减少1.2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22万元减少1.22万元。主要原因: 2020年未进行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04.37万元,比上年增加8.35万元,增加(减少)原因:由于疫情影响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增加了相关的疫情防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4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72.2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384.53万元。2020年,我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及财政预算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所有评价项目均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组成人员由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且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查机关的职务。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丰台区22个街乡镇和驻丰台区人民解放军选民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区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月6日至1月9日在东方美高美酒店召开,会期4天。期间,召开了1次预备会议、4次全体会议和5次主席团会议,安排了9项议程,为保证会议顺利召开大会秘书处和各代表团联络员需提前1天住会,为代表团办理会议相关事项,做好代表团入会前的准备工作。

大会期间,区十六届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认真审议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计划、预算报告,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选举产生区十六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的顺利召开,对全区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同时也加大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力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组建评价工作组。财务主管领导任组长,由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组成,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职责分工,对2020年项目开展部门自评工作,为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为了更好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制定《2020年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审阅核查

一是了解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评价工作组通过查阅项目申报文件、单位职能文件、项目实施计划等资料,以了解绩效目标设定的明确性、合理性。

二是了解项目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的完成情况。评价工作组通过查阅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会议议程、大会秘书处工作方案,各组工作方案分析评价项目产处置表和效果指标完成情况,确认项目绩效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是否保障了大会议程圆满完成,大会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会议标准、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3、资料信息汇总

评价工作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项目资料进行逐一核实。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和评价重点,工作组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阅评议。

4、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工作组在项目绩效报告和审阅项目资料基础上,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的撰写工作。报告初稿履行审核、沟通、反馈程序后,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经评议,项目绩效目标与已进行的实际情况对比分析,项目的各项定量指标已按计划实施,工作进展顺利,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综合评价得分99.6分,项目综合评价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项目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比较充分,按照标准编制,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比较充分,额度合理,与项目实际相适应。

2、项目过程情况

按照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目标。主要工作完成进度及实施效果如下:

(1)筹备阶段:大会召开之前,成立了大会秘书处,下设秘书组、组织组、议案建议组、宣传组、简报组、财经组、后勤保障组及外围保障组八个工作小组。各小组都迅速召开了本小组会议,对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为了及时掌握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大会秘书处还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各小组关于筹备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全体工作人员始终以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为大会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服务,为会议顺利召开打下了良好基础。

(2)会议期间:大会期间,区委加强领导,成立了临时党组织,专门召开党员人大代表会议作出具体部署。全体工作人员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一是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制定大会日程。在这一过程中,大会秘书处把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紧密地结合起来,经反复研究、修改并报区委同意后按法定程序通过执行,日程安排总体是合理的。二是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大会有关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三是在会中根据会议进程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如代表在审议各项报告时,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大会秘书处及时向有关部门做了反馈,并要求予以重视。按年初指定的工作计划完成会议所有议程,经费支出没有超预算,绩效指标为优。

3、项目产出情况

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北京市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北京市丰台区201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北京市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北京市丰台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北京市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北京市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北京市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北京市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等。大会选举产生了区十六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圆满完成本次会议议程。

4、项目效益情况

在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代表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事业心,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等各项报告和决议。因此该项目社会效益极为乐观,依照相关法律,具有可持续性和长期性的必要。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区人大常委会加强成本控制,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对批准的会议经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对会议活动中的住宿、用餐、租赁、制作、办公等费用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规范各项开支,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要求。对每笔用款申请,在所附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审核确认后再付款。同时,财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基本做到财务会计资料披露信息真实、及时、完整,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各项制度执行落实较好,资金使用较为安全规范。

存在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定较笼统、抽象,不够科学合理明确,产出质量指标和效果指标设置还需更加科学合理、具体量化;二是项目未对全体服务对象开展满意度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效果指标反映不够完整。

(六)有关建议

1、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绩效指标应根据绩效目标进一步具体细化,尽量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可衡量性。

2、客观设置服务满意度评价的评价指标,满意度调查的对象瞄准度应精确细化,应注重服务满意度调查的对象、时间、内容、抽样调查的比例、结果等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

3、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管理过程要留有足够痕迹说明。注重监督考核等过程资料的搜集工作,做到各个管理环节都及时准确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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