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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信息来源:区人大研究室
发布日期:2022-03-28

任命王东波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戴伟明同志为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杨晓辉同志为丰台区教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博涵同志为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马士有同志为丰台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

任命杨云同志为丰台区民政局局长;

任命廉峰同志为丰台区司法局局长;

任命陈燃同志为丰台区财政局局长;

任命曲峰同志为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马林涛同志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局长;

任命芮元鹏同志为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任命李国龙同志为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任命纪亚辉同志为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阳同志为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命凌佩利同志为丰台区商务局局长;

任命樊维同志为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任命刘婉莹同志为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淑钰同志为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命王峰同志为丰台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命刘月梅同志为丰台区审计局局长;

任命李大维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伟同志为丰台区体育局局长;

任命陈丽同志为丰台区统计局局长;

任命刘立宏同志为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局长;

任命游海同志为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任命刘楣同志为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任命刘涛同志为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任命王凯同志为丰台区信访办公室主任;

任命李云鸿同志为丰台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任命张小玲同志为丰台区房屋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