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3日丰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悉心指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20项市级部署的重点任务、“倍增追赶、合作发展”战略部署等全区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助力新时代首都发展、加快丰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认识和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紧扣20项市级部署的重点任务、“倍增追赶、合作发展”战略部署等中心工作制定计划、调配力量、统筹推进,坚持做到全区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和市委要求抓好主题教育,坚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等部署要求,结合“倍增追赶、合作发展”等全区中心任务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调研,进一步拓展视野、提升能力。
3.严格落实加强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和要求。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重点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每半年向区委报告一次全面工作,并就人大重点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党建工作等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教育引领全体党员干部树牢党的领导意识,自觉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4.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重要论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制度载体的作用,围绕人大代表选举、议案建议督办、民意收集处理等重点工作,创新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方式、程序、机制,有效贯通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台样本。
5.深化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健全常委会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依托市人大“万名代表下基层” “三边”检查等工作机制,围绕“七创”联动等全区各项重点任务,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工作开展过程中,争取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支持,更加广泛地吸收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推进基层立法点建设,构建倾听基层民意的“直通车”。
6.做深做实代表家站。以“建”为抓手、以“管”为路径、以“用”为目标,加强服务指导、支持保障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落实“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制度要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开展优秀家站评比活动,探索建立家站工作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家站功能设置。
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7.围绕地区经济发展开展监督。围绕“倍增追赶、合作发展”这一主题,紧盯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丰台区加快实施倍增计划追赶行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议》落实情况,定期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大会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计划草案的报告。组织代表深入丽泽金融商务区、中关村丰台园、南中轴地区、丰台站、河西地区、新发地市场等地区开展视察调研,助力政府提升经济发展韧劲、积蓄发展新动能。
8.围绕预算和经费使用开展监督。落实以“年审+季审”为主要形式、“四问该不该”为切入点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通过“委员领衔、专班预审”、聘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人员参与等方式,全面加强对预算支出结构合理性、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的监督,推进全口径、全过程、全覆盖的审查监管。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9.围绕规划落实开展监督。持续监督规划编制实施情况,定期听取区政府关于《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实施情况暨重点地区控规编制实施情况的报告。围绕街区控规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专项工作,组织代表到宛平城、分钟寺、东铁匠营等重点地区开展视察调研,提升规划编制水平。
10.围绕法治丰台建设开展监督。听取区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政府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严格执行备案审查条例,加大主动审查和专项审查力度,听取和审议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做好全年各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11.围绕司法工作开展监督。发挥法制专门委员会作用,围绕司法领域的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提升司法审判、司法监督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法检干部队伍和能力作风建设。听取区法院关于为全区加快实施“倍增计划、追赶行动”提供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法院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发挥司法服务保障功能。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探索大数据赋能检察,依法能动履职,推动精准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2.围绕民生事业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升地区城市品质和环境建设水平。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消防救援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围绕停车管理、“12345”热线中群众反映的物业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13.围绕乡村振兴开展监督。组织代表深入农村地区开展视察调研,准确把握新时代乡村发展进程,找准监督“三农”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听取区政府关于筹建丰台区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平台进展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更好防范农村资产风险,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14.配合做好全市立法调研工作。组织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协助市人大做好《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条例》《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制定、修订、立项论证的征求意见工作。
15.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用好信访工作平台,建立人大信访、区信访办、区纪委监委、法检部门工作衔接和信息流转等工作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涉访涉诉问题的排查调处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开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
16.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丰台区2023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并批准丰台区2022年决算。
17.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依法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五、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8.进一步密切“两个联系”。推进常委会联系代表常态化建设,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完善专委会对口联系代表工作机制。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服务工作,完善计划安排,实现区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列席常委会会议全覆盖。用好代表家站等平台载体,健全完善代表征求意见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组织代表深入基层群众听民声、察民情。
19.深化代表服务保障。依托全国人大、市人大培训教学资源,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各级代表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代表依法履职水平。加强各级代表之间的联系联动,积极向各级代表宣传丰台发展成果,进一步激发广大代表融入丰台、建设丰台的工作热情。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及时通报代表履职情况。健全代表履职档案,落实代表述职制度,组织代表将学习、履职等情况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自觉接受监督。建立“代表提出、人大组织、三级代表共同参与”的视察调研工作机制,围绕丰台区“倍增追赶、合作发展”工作情况、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功能区建设等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题视察调研活动。
20.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水平。围绕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立的“加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筑牢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基础”“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整体提升全区基础教育水平”2项议案以及代表提出的41件建议,落实领衔督办、“一站式”办理等工作制度,建立人大代表全程参与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机制,切实让人民群众的意见诉求通过代表议案建议的渠道,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建立办理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做好跨年度台账跟踪督办。加强与市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持续关注市人大丰台团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理情况,通过议案建议办理积极争取市级政策、项目、资金方面的支持。
六、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21.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及市委、区委有关规定,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优化干部专业、年龄结构,加强干部选拔、教育、管理、交流。支持区纪委监委第二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坚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2.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筑牢人大工作思想基础。把握人大宣传工作的正确舆论导向,办好“一刊一网一号”,宣传人大制度、讲好人大故事、展示代表风采。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更好适应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履职需要。深化理论研究,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实践。
23.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以建章立制规范履职行为、提高履职效率,修订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完善常委会会议流程,规范审议意见书、执法检查报告等的内容格式,坚持制定各委室月度重点监督计划,确保常委会和机关运行依法有序、务实高效。
24.提升专委会、街镇人大工作水平。落实专委会工作制度,发挥专委会专业优势,开展对口监督和跟踪监督,增强专委会监督实效。加强对人大街工委的领导和对镇人大的指导,更好发挥人大街工委、镇人大在组织引领、服务保障代表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学习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强化上下联动和横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