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0日丰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宋锁妮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职务;
任命刘毅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常青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王宏崑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24年5月30日丰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宋锁妮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职务;
任命刘毅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常青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王宏崑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