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第六巡察组文件

丰台区委第六巡察组
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巡察的通告
按照十三届丰台区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六巡察组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5月20日。
二、巡察内容及方式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围绕“四个聚焦”,加强对被巡察单位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等。
巡察主要方式有: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列席有关会议、受理来信来电来访、下沉调研了解等,同步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相关工作。
三、反映渠道
(一)信访电话:010-83656191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二)通信地址:丰北路77号,区纪委转区委第六巡察组,邮政编码:100071。
(三)意见箱:设置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府1号楼10层)走廊西侧
(四)电子邮箱: qwxcz6@126.com。
(五)信访受理范围:涉及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班子及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对反映与巡察无关的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问题,巡察组原则上不予受理,请按照区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需当面向巡察组反映的,可电话预约,巡察组将安排专人接待。
特此通告。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第六巡察组
2026年4月13日
信息来源:区人大研究室
发布日期: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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